当前位置: 首页   规章制度   正文
2011年9月实行新个税税率表
发布时间 : 2011-11-20

201191日起费用扣除标准调高为3500/月。
   
工资、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
   
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% 速算扣除数(元)
1
不超过1500元的 3 0
2
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
3
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
4
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
5
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
6
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
7
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
   
工资、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:
   
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
   
应纳税所得额=取得工资-3500

 

 

上一条: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下一条:工资、薪金所得项目税率表


版权信息

闽南科技学院 财务处 闽ICP备05020843号

康美校区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康美开发区康元路8号 | 美林校区地址:福建省泉州市南安柳美南路8号